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经学校研究决定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二、报名条件
至2006年4月3日为准(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凭证)。
(三)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
1.定向、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,须征得定向、委培单位同意;
2.在职人员报考,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。
后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三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至2024年4月15日(二)报名方式
请应聘者填写《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辅导员应聘登记表》(附件2),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、党员证明材料、本硕阶段曾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(需证明人签字和联系方式,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)统一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以“应聘岗位名称-姓名”命名,压缩后发送至招聘邮箱,请【点击下方“立即投递/投递简历”,即刻进行职位报名】(三)资格初审
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。(所有通知均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,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。)
四、招聘考试
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,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,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试,依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: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。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,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,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。
六、拟聘用公示
经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学校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八、注意事项
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、考核、体检、考察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,均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、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十、联系信息
联系人:陈老师 <span times="" new="" roman";="" mso-hansi-font-family:"times="" roman";mso-bidi-font-family:"times="" color:#333333"="" style="box-sizing: inherit; z-index: initial !important; font-family: 微软雅黑;">常老师
咨询电话:0434-3291917
人力资源处网站:***rsc/
吉林师范大学
2024年4月3日